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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9      浏览次数:16213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5123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业经市政府十四届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20

 

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

   为了加快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和《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定位

围绕我市城市空间布局融合发展和群众便捷、安全、舒适出行的需求,跳出过往公交发展只偏重三区板块的局限,确立以东部一体化(东部是指三区一市,即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下同)、西部同城化(西部是指台开恩三市,即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下同)的总体思路,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公共自行车为补充,新型交通系统为探索方向的发展定位,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网线通达、换乘便捷、设施完善的公交一体化服务系统,并在全市确立起“公交优先”的理念,形成积极为公交发展建言献策的社会氛围。

二、行动任务

任务一:建立标识一体的公交线网

(一)优化线网,明确线路服务区域和等级。

根据市民不同的出行需求,将全市公交线路分成直达快线、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及微循环公交等4个层次公交线网。

层次一:直达快线(蓝巴)

主要是服务于东部对接西部中心城区以及西部中心城区之间的通达。以安全为核心,以直达快线或大站快车的形式,点对点解决较长距离的出行需求。【车身颜色为蓝色,大巴车型】。

层次二:快速公交(绿巴)

主要是服务于东部蓬江、滨江新城、江海、会城、沙坪、鹤城六大区域间、以及各市(区)行政中心与所辖镇(街)之间的联系。以快速为核心,整合东部跨市(区)短途客运和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改造为公交线路,以大站快车的形式,解决公交提速的需求。【车身颜色为绿色,以大巴车型为主,依客源灵活设置】。

层次三:常规公交(黄巴)

主要是各市(区)内现有的常规公交线路,以便捷为核心,通过优化改造线路,整合线路过长、绕路过多的问题,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到站准点率。【车身颜色为黄色,以大巴车型为主,依客源灵活设置】。

层次四:微循环公交(红巴)

服务于镇(街)内部、社区间、产业园区内部的公交出行,以灵活为核心,对外连接区内常规公交或快速干线,使市民通过1-2次换乘到达目的地。【车身颜色为红色,以小巴车型为主,依客源灵活设置】。

此外,发展多种公交服务,开行订制公交、跨市公交等,满足各种出行需要。

(二)实现出租车服务全市互联互通。

打破出租车区域经营传统经营模式,实现东部三区一市出租车互通,并逐步向西部推进;加快推进整合全市出租车电召平台,实现全市出租车电召“一号通”,推动与网络召车软件的合作。加强出租车服务质量综合执法,依法打击议价、拒载等违法行为。

任务二:建立设施一体的站亭标准化建设

全面规范公交站场设施建设要求,明确站亭、站牌的建设标准,其中,对应4个层次公交线网,公交站牌采用相应颜色进行标识。各市(区)可结合各地实际,设置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站亭外观。

任务三:建立换乘一体的公交枢纽站及配套站场

落实现有规划中公交站场建设用地,重点落实江门枢纽站公交站、滨江新城启动区枢纽站、江门高新区公交枢纽站、龙湾枢纽站四大公交枢纽站用地,加快站场建设;并结合公交发展规划,确保停保站的用地,居住小区、商务区、主要旅游点、公园、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大型交通枢纽等项目公交首末站的配建。全市的大型客运站场完成公交枢纽化改造,实现公交无缝接驳。

任务四:建设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

实施公交专用管制。重点针对中心城区路段行车状况和公交客流实际,研究落实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及重点路段限行措施,并逐年推广。条件成熟的公交专用道,要统一标志标线和路面铺装标准,实现专用道实时抓拍功能,强化执法、监控和管理,形成布局合理、监管到位的“快速公交走廊”,提升公交运行效率;要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的作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任务五:建设智慧公交体系

建立全市智能公交管理平台,新购公交车辆全部安装电子车载设备,实现智能调度运力、统计运量、数据分析等功能,用于全面收集运营数据,为运力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开撤提供参考,同时为财税扶持、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加快公交车厢、公交站场、候车亭WIFI无线上网等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公交移动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在主要公交站点建立智能电子站牌,提供实时公交车到站、重大天气预报等信息;加强公交车辆内部摄像系统的配置,加大安全监控力度;加强与移动营运商合作,增强对我市智能公交的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公众移动用户公交出行信息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

任务六: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

以“便捷、通用、优质、环保”为目标,按“市级统筹、分区建设”的原则,通过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公共自行车项目。市本级负责规划运营,制定运营制度、服务规范、收费标准、通信标准和硬件标准;各市(区)负责出资建设,并选定试点区域,尽快推行。建立一套可便捷到达主要交通节点、公交站点、学校、社区、医院、商业网点等公共自行车出行系统。

任务七:探索研究新型公共交通

探索建设新型公共交通的可行性,启动相关规划研究。在东部内研究建设一条中运量快速新型公交专用骨架,线路串联主要行政中心和客流集散地,采用道路中分带高架、沿河绿带路面和沿河亲水高架等形式布线,发挥其大运量、集中路权等特点,促进东部一体化。

任务八:全面提升公交满意度

优化公交管理模式,指导公交企业制定有效措施,广泛听取民意,多渠道学习先进经验,从完善线网结构、提高通行效率、优化站亭环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升公交满意度,并进一步弘扬公交行业社会责任感,塑造公交文明形象,传播行业正能量。

三、行动保障

(一)开展全市公交发展规划。

完成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修编,围绕东部一体化、西部同城化的发展思路,为完善东部三区一市公交线网体系、实现与西部的公交互联提供规划指导。

各市根据全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开展本地区公交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

(二)逐步推动公交发展模式改革。

分两步推动公交发展模式改革:

第一步:建立起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国资运营的公交资金筹措机制。

一是加大公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属地公共财政预算。市本级及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按2011年至2015年的补贴方式,以2015年补贴额为基数,从2016年起逐年递增5%,安排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购买LNG或新能源车辆、贷款购车贴息、气价补贴、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冷僻线路亏损等相关补贴。市财政负责统筹东部三区一市财政,筹集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统筹鹤山市的资金暂全额安排给该市;西部三市财政负责筹集本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并于每年年初将资金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是盘活运营国有资源,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由市国资委负责盘活现有公交资源,收益直接用于支持公交发展,以承担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确保公交优先发展得以落实。公交企业总成本年利润率超过8%以上部分,缴入公交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步:探索推行公交发展新模式的可行性。

2016-2017年作为改革过渡期。在此期间,市国资委建立成本费用评价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每年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及资源盘活利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评价;并以此为依据,研究制定公交经营管理新模式的可行性方案,实施公交发展体制改革。

(三)建立公交站场配建国有资产运营模式。

制订城市建设项目公共交通站场设施配建政策,培育站场配建国有资产运营模式。加快对现有客运站场公交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并强化公交枢纽的功能。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小区、商务区、主要旅游点、公园、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大型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按照公交站场配建政策落实配建用地,在用地出让阶段确定公交站场配建规划,确保配建站场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和同步交付使用,并将站场产权无偿移交给国资管理部门进行运营。除站场配建外,新建公交站场由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用地,市国资委根据供地情况审批站场建设方案,确定站场建设主体,推动站场建设。

市国资委整合现有站场资源,研究制定站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采用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等模式,实现站场及其周边土地的效益最大化,收益用于反哺支持公交运营发展。

(四)建立公交咨询和综合交通研究机制。

建立公交年度咨询和评估机制。成立公交发展咨询中心,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公交咨询和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提出资金需求,由市财政局按程序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镇(街)代表、企业代表(包括公交企业)、专家学者等,开展实地调研和讨论,收集各方意见,通过综合第三方意见和智能公交系统数据分析,对我市公交状况进行测评、考核,编制我市年度公共交通发展状况报告,对公交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通报,为完善乘车优惠政策、适时推行换乘优惠,科学制订公交补贴、改善公交服务等政策制订提供科学依据,监督并支持公交优先发展。

发动市民参与公交服务评价。在公交车、候车亭、网站、手机用户端和新闻媒体、网络媒介等渠道设置公交服务评价窗口,不定期开展问卷调查,积极互动,发动市民对公交服务打分、评价,就公交发展设定专题,广开言路,广纳民意,营造为公交建言献策的社会氛围。

市城乡规划局研究筹建综合交通研究所,研究多种交通方式的综合规划。

(五)完善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联席管理机制。

公交一体化发展是一项系统民生工程。各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级行政区域内公交一体化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公交发展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各项目完成时间节点,共同完成任务。完善公交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各市(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审计、国资、城乡规划、旅游、残联等单位参与,结合实际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布置优先发展公交的相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市(区)相应建立健全公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将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履行公交优先政策和本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评估机制及政府考核清单中,并在我市年度公共交通发展状况报告中予以通报。

 

附件: 1. 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目标

2. 江门市公交一体化发展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5-2016年):集中力量提升公交的便捷、安全和舒适度。

东部三区一市:

(一)形成4个层次的常规公交网络,车辆及站亭标识统一。

(二)内部线网不断优化,与毗邻市、镇及与西部的对接进一步加强;发班间隔超过30分钟的常规公交线路下降20%

(三)东部中心城区万人拥有公交车平均10.2标台,积极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清洁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65%(其中鹤山市分别为6标台、50%)。

(四)加快公交站亭升级改造,城区站点500米覆盖率平均为85%(其中鹤山市为65%)。

(五)落实4个公交枢纽站用地,加快东部公交一体化对接换乘。

(六)智能公交加快普及,公交信息化系统建设日臻完善。

(七)启动并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

(八)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平均为25%(其中鹤山市不低于20%)。

(九)出租车实现互通。

(十)公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西部台开恩三市:

逐步将城乡客运班车及短途客运班车改造成公交化运行,覆盖面和发班密度增大;完成各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城区站点500米覆盖平均达5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平均为5%

二、远期目标(2017-2020年):实现公交东部一体化和西部同城化初具规模。

东部三区一市:

(一)4个层次常规公交网络成熟完善,车辆及站亭的辨识度和群众接受度高。

(二)内部线网日臻完善,公交专用道加快建设,公交路权优先逐步显现;与毗邻市、镇及与西部的对接进一步融合;发班间隔超过30分钟的常规公交线路下降30%

(三)东部中心城区万人拥有公交车平均15标台,清洁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80%(其中鹤山市分别为10标台、75%)。

(四)建成4个公交枢纽站,公交站亭升级改造全面完成,乘车及候车环境持续改善,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平均为95%(其中鹤山市为90%)。

(五)东部公交信息一体化平台全面建成。

(六)公共自行车网络全面铺开,有轨电车等新型公共交通研究加快推进。

(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平均为30%(其中鹤山市不低于25%)。

(八)市民对公交满意度大幅提升。

西部台开恩三市:

按照4个层次改造的公交线网基本形成,干线路网智能公交逐步普及,群众出行便捷度全面提升。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平均达70 %,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平均为10%

 

附件2

江门市公交一体化发展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项目

任务

工作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行动任务

任务一:建立标识一体的公交线网

按照公交线网层次分类,完成东部公交车颜色的调整。

2015年底

市国资委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初步确立东部三区一市4个层次公交线网架构。

2016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初步确立西部三市4个层次公交线网架构。

2017年底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政府

 

按照公交线网层次分类,完成西部公交车颜色的调整。

2016年底

市国资委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车实现三区互通。

201551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车实现三区一市互通。

2016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实现出租车电召“一号通”。

2015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行动任务

任务二:建立设施一体的站亭标准化建设

规范公交站场外观及设施建设要求,明确站亭、站牌的建设标准。

2015年底

市国资委

各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各市结合本市实际及地方文化特色,明确本市站亭建设外观。

2016年底

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政府

 

任务三:建立换乘一体的公交枢纽站及配套站场

落实江门枢纽站公交站、滨江新城启动区枢纽站、江门高新区公交枢纽站建设用地,完成选址及征地工作。

2016年底

新会区政府、市滨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及江海区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滨江新城启动区枢纽站、江门高新区公交枢纽站建设。

2018年底

市国资委、高新区及江海区

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江门汽车客运站、新会汽车客运站、鹤山汽车客运站、台山汽车客运站的公交枢纽化改造。

2016年底

市国资委

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政府

以公交枢纽为重点,完成新恩平汽车客运站建设。

2017年底

恩平市政府

市国资委

行动任务

任务三:建立换乘一体的公交枢纽站及配套站场

完善开平义祠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

2016年底

开平市政府

 

完成龙湾枢纽站建设,配合江门枢纽站同步建设江门枢纽站公交站。

2019年底

市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任务四:建设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

研究落实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公交专用道及重点路段限行措施,因地制宜制订实施计划。

2015年底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在建设路、新会大道试行高峰时段公交专用管制,统一标志标线和路面铺装标准,并逐步推广,为开行快速公交提供基础条件。

2016年底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实现专用道实时抓拍功能,加强执法监管。

2017年底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任务五:建设智慧公交体系

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江门市智能公交运调总平台。

2016年底

市国资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建立咨询评估数据分析主系统。

2016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完善三区智能公交运调分平台,接入市智能公交运调总平台。

2017年底

市国资委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行动任务

任务五:建设智慧公交体系

鹤山市建立智能公交运调分平台,接入市智能公交运调总平台。

2017年底

鹤山市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西部各市建立本市智能公交运调分平台,接入市智能公交运调总平台。

2018年底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统筹落实江门市智能公交运调平台、咨询数据评估分析主系统建设及维护所需资金。

2016年底

市财政局

各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三区主要公交站点建立智能电子站牌。

2017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各通讯运营商

启动并推进三区公交车厢、公交站场、候车亭WIFI无线上网等设施建设。

2016年底

市国资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通信运营商

鹤山市主要公交站点建立智能电子站牌,启动并推进公交车厢、公交站场、候车亭WIFI无线上网等设施建设。

2017年底

鹤山市政府

 

行动任务

任务六: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

制定各项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收费标准、通信标准和硬件标准。

2015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江门供电局

做好资金筹集、项目规划,选定试点区域,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2017年底

各市(区)

政府

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江门供电局

任务七:探索研究新型公共交通

研究建设新型公共交通的可行性,促进东部三区融合。

2020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

研究通过PPP模式建设新型公共交通。

2020年底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

任务八:全面提升公交满意度

指导公交企业制定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公交满意度。

2020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各市(区)政府,市国资委

行动保障

开展全市公交发展规划

完成江门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修编,为完善东部三区一市公交线网体系、实现与西部的公交互联提供规划指导。

2015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各市根据全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开展本地区公交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

2016年底

各市政府

 

逐步推动公交发展模式改革

组织盘活现有公交资源,承担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不足部分。

2015年底

市国资委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建立成本费用评价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每年进行内部审计与评价。

2015年底

市国资委

市审计局

研究制定公交经营管理新模式的可行性方案,实施公交发展体制改革。

2017年底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研究公共交通补贴机制改革方案。

2017年底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设立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三区一市财政筹集,其中统筹鹤山市的资金暂全额安排给该市。

2016-2020

市财政局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

西部三市设立本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确定专项资金的规模并筹集。

2016-2020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政府

 

行动保障

建立公交站场配建国有资产运营模式

制订城市建设项目公共交通场站设施配建政策,落实居住小区、商务区、主要旅游点、公园、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大型交通枢纽等项目配建公交首末站机制。

2015年底

市城乡规划局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制订站场用地综合开发政策措施。

2015年底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整合现有站场资源,研究制定站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制,采用TOD等模式,实现站场及其周边土地的效益最大化。

2015年底

市国资委

各市(区)政府

建立公交咨询和综合交通研究机制

成立公交发展咨询中心。

2015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研究筹建综合交通研究所。

2016年底

市城乡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1.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公交咨询和评估服务工作的需要,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提出资金需求;

2.由市财政局按程序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2016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根据资金预算安排,编制我市年度公共交通发展评估报告,监督并支持公交优先发展。

2016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资委

行动保障

建立公交咨询和综合交通研究机制

制定全市长者、低保、优抚对象等乘车优惠政策,统一乘车优惠群体、优惠幅度。

2016年底

市民政局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制定全市学生乘车优惠政策,统一乘车优惠群体、优惠幅度。

2016年底

市教育局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制定全市残疾人优惠政策,统一乘车优惠群体、优惠幅度。

2016年底

市残联

各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1.评估老人乘车优惠机制,细化乘车优惠政策;

2.适时推行换乘优惠。

2016年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各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完善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联席管理机制

完善公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底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交优先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市(区)建立健全公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底

各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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